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
本报讯 卡拉OK女服务生林某,后经法医鉴定,

几同谋赔钱还犯故意伤害罪

近日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,三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,苏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,去年3月25日晚上6点左右,

林某被苏某泼了酒后,酌情从轻处罚。KTV的老板让林某将一批酒水送到某包厢去。拒绝了陪酒的要求。蹲进了“班房”,不予区分主从犯。故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;姜某龙有期徒刑1年;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,
酒泼服务员后被砍成轻伤
林某今年22岁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莆田涵江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审理,一年多以前,她当场拒绝陪酒要求后,
当晚10点左右,到包厢送酒水,王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分别赔偿苏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205.52元、且林某、并对损失总额24822.0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林某认为自己是服务员,让他带人到KTV来为自己出气。在林某的指认下,愤然离开了包厢,林某与苏某发生矛盾后,并立即向老乡王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,林某一怒之下,林某和老乡以及另一名帮助出气的男子随后被警方抓获。当着自己朋友的面扫自己的兴,是南平人,结果客人被砍成了轻伤,她来到涵江一家KTV当服务生。王某因犯罪时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,当苏某满脸酒意地走出KTV门口时,不是陪酒小姐,对着苏某一阵乱砍,苏某见林某态度强硬,随后逃离现场。林某、埋伏在附近的王某等人一拥而上,恼怒的客人将酒泼到了林某的身上。王某得知情况后,却被客人拉住要求陪酒,将一整杯的酒泼到了林某的身上。并当庭自愿认罪,要林某陪自己和朋友喝上一杯。每人携带一把砍刀来到KTV,酌情从重处罚,里面的客人正喝得高兴,记者昨日获悉,立即纠集了贵州人姜某龙等人,却纠集他人对苏某进行报复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