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     DATE: 2026-03-17 10:40:29

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10月20日,首例醉驾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

昨日,被判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被判缓刑四个月,拘役

被醉驾秀屿判拘首例役两月